项目)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延吉卷烟厂网络安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延吉卷烟厂网络安全设备采购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标,项目业主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延吉卷烟厂网络安全设备采购项目。
2.2招标内容:延吉卷烟厂网络安全设备采购项目,包括数据库审计、漏洞扫描系统等软硬件设备(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3交货地点:延吉市长白山东路2099号。
2.4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
2.5质量要求:符合本项目招标要求以及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2.6质保期:1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设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2018年至今在招投标和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例,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3.5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将行使投标人职责,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所在单位自购买招标文件月份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投标无须社保证明)。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并会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
3.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投标单位将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
3.8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处罚期限届满前,禁止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项目招投标期间或合同履行期间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已中标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其合同协议,且不构成招标人违约责任,投标人应无条件执行;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的投标单位,处罚期限届满前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因疫情原因本项目采取网络获取方式。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17日至2021年5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获取文件资料及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获取文件须发送与以下原件同等大小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鲜章)PDF版: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被授权人需提供所在单位自购买招标文件月份前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原件;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
(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截图(截图内容须包括企业股东及出资信息、变更信息);
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获取资料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获取资料齐全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购买登记及招标文件签收单”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原件同等大小资料的彩色扫描件PDF版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文件成功。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以代理机构提供的账号进行支付),过期不售,售出不退。
转账时需在备注当中注明以下事项:投标人应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凭证上明确用途为“标书款”、项目简称或编号等,以便核对查实。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6月10日9 时00分。
5.2 在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如因疫情原因可以不到开标现场;也可以授权给当地人员(现场携带授权书)。如授权当地人员或邮寄方式递交文件,须单独出具默认认可所有开标环节及结果的承诺书。
5.3 在疫情防控期间,若因疫情原因投标人无法到达现场,须提供原件同等大小的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同等大小的彩色复印加盖公章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投标人提供所有的投标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现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并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6 当递交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7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z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联系人:夏工
电 话:13718920751
E-mail:zb001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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