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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长春城市公共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第三方财务、税务、审计
发布时间:2021-05-18        浏览次数:62        返回列表

项目)长春城市公共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第三方财务、税务、审计等综合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TZB2021-640
1、招标条件
对长春城市公共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第三方财务、税务、审计等综合服务项目进行招标代理工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公开择优选取中标单位。
2、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长春城市公共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第三方财务、税务、审计等综合服务项目
2.2服务内容:
服务范围包括与委托的第三方中介机构涉及财务、税务和审计等综合服务有关但并不限于以下内容:
1、对长春城市公共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19-2020年度的模拟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以及模拟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和模拟合并现金流量表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计,并出具长春城市公共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2、利用自身专业技能于2021年度为长春城市公共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税收、金融、证券、债券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提供咨询服务,帮助企业正确理解与运用。
第三方中介机构应当具有充足的专业审计队伍,能够为完成审计工作提供保质保量的服务。第三方中介机构承接具体项目审计服务时,应当成立独立的审计项目小组,在项目审计服务过程中,项目组人员必须保证为审计项目提供及时、优质的服务。
2.3服务质量标准:依法依规优质服务
2.4服务地点:长春市
2.5服务期限:1年(202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以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承担相应审计风险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提供近三年(2018年至今)类似业绩至少一项。
3.3近三年(2018年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7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三年无连续亏损。(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5有健全的内控制度和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未有因执业质量与执业道德等问题受到处罚、惩戒或通报的记录,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3.6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例当事人名单;未列入(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7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投标人近三年须无行贿犯罪记录。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
3.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5月17日至2021年5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办理;办理时请将以下资料(如下),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放到一个文件里(PDF或word),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并在邮件的备注中标注以下内容:①项目名称、②项目编号、③联系人、④联系电话⑤电子邮箱,未注明以上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无效;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到邮件后,将“投标人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文件成功的标志以收到代理机构招标文件为准。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执业资格证书副本;
5、项目负责人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
6、近三年(2018年-至今)至少完成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
5.1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6月8日9时00分;

联系人:夏工
电 话:13718920751
E-mail:zb001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