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中山市三乡镇雍陌工业园电梯工程项目(中山市三乡镇雍陌村第十、第十一股份经济厂房一、厂房二)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人:中山市三乡镇集体资产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H2021ZB0012
项目名称:中山市三乡镇雍陌工业园电梯工程项目(中山市三乡镇雍陌村第十、第十一股份经济厂房一、厂房二)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40137.52元
z高限价:1274521.71元,按照预算金额下浮11.5%作为z高限价,即z高限价1440137.52×(1-11.5%)1274521.71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中山市三乡镇雍陌工业园电梯工程项目(中山市三乡镇雍陌村第十、第十一股份经济厂房一、厂房二)
2、标的数量:8台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内容:中山市三乡镇雍陌工业园电梯工程项目(中山市三乡镇雍陌村第十、第十一股份经济厂房一、厂房二)
(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供应商必须对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项目内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2)项目属性:货物类。
4、合同履行期限:在合同签订后60天(含节假日、雨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并合格通过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一个月或2019年以来任一年度的财务状况证明文件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时间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供应商所投电梯的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
4.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电梯)。(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例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以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②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显示“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共0条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③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④如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9.按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在代理机构处购买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5月17日至2021年5月2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①前往上述代理机构办公地点填写《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进行现场获取;②供应商打印《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代理机构邮箱,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审核报名资料进行非现场获取。(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磋商邀请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售价:400元
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购买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红色公章。
注:由于当前疫情原因,请各供应商尽量选择非现场获取方式领购磋商文件,如需到现场获取文件务必做好个人卫生防护措施,疫情防控人人有责。
四、响应文件提交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5月28日09时00分(注:2021年5月28日08时30分开始受理响应文件。)(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2021年5月28日09时00分。
联系人:夏工
电 话:13718920751
E-mail:zb001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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