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昆明市绿化服务中心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昆明市绿化服务中心委托,对“昆明市绿化服务中心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服务商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昆明市绿化服务中心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
1.2项目编号:
1.3采购z高限价:5万元/年;
1.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5本次采购将采用竞争性磋商、资格后审的方式;
1.6标段划分:本项目设一个合同包;
1.7服务地点:昆明市绿化服务中心指定地点。
2.采购内容及要求
2.1采购内容:对采购方日常管理过程中涉及到的各类法律问题提供咨询;对采购方草拟的法律文书进行审查、修改,对采购方收到的法律文书进行分析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意见;为采购方草拟和修改合同,对合同的履行、变更或解除提供法律意见,指导采购方合同管理部门建立合同管理档案;参与尚未形成诉讼的经济、民事、行政纠纷的谈判、调解,提供工作思路,提供法律解决方案,对纠纷可能导致的后果进行预测;对采购方管理中的决策事项进行可行性法律分析;根据采购方的要求,对采购方员工进行法律培训;根据采购方的要求,不定期向采购方介绍国家和地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
2.2服务期限:三年(2021年5月8日-2024年5月7日)。
2.3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若供应商主体为律师事务所的分支机构,需取得总所针对项目的授权。
3.2拟派往本项目的顾问律师须持有律师执业证,且为供应商本单位职工;
3.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声明函,查询内容以采购人(或代理公司)在相关官网查询结果为准。
(2)提供近三年(20018年至2020年度)任意一个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任意两个月的纳税及社会保险缴费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
3.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申请。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单位,请于2021年5月7日至2021年5月12日,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正常休息)持以下资料①营业执照副本;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套,售后不退。
4.3无法到现场报名的供应商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索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登记表》,并将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所需报名资料扫描后发至电子邮箱1,工作人员将及时受理并回复。
5、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21年5月17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夏工
电 话:13718920751
E-mail:zb001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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