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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泸西县自来水厂零星修缮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27        浏览次数:61        返回列表

关于:泸西县自来水厂零星修缮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磋商条件:
本项目“泸西县自来水厂零星修缮工程项目”的采购人为“泸西县自来水厂”,建设资金已落实,受泸西县自来水厂委托,拟对本项目组织进行公开磋商,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磋商申请人提出磋商申请。
2.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采购规模:对泸西县自来水厂零星工程(厂区维护、管道抢修、开挖恢复等)进行修缮;
2.2建设地点:泸西县自来水厂(采购人指定地点);
2.3服务期:3年(以采购人实际委托为准);
2.4磋商范围:对泸西县自来水厂零星工程(厂区维护、管道抢修、开挖恢复等)的修缮进行磋商(具体以采购人实际委托为准);
3. 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磋商要求磋商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管理能力。
3.2财务要求: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无亏损,没处于财产被冻结状况(2020年新注册企业可提供成立至今的会计报表)。
3.3业绩要求:2018年以来,承担过1项及以上的资质范围内的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成交)通知书的扫描件)(如有新成立企业在近三年内无业绩的,须提供书面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
3.4信誉要求:磋商申请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惩戒对象(提供网站截图)。
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磋商申请人,才可参与磋商。如磋商申请人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磋商响应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磋商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磋商的申请人,请于2021年04月26日至2021年04月30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人购买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5.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6.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05月08日09:30时(北京时间)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夏工
电 话:13718920751
E-mail:zb0019@126.com